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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黍缘证照返还案、山东旅设院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再审案律师服务采购 (项目名称) 稷黍缘证照返还案、山东旅设院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再审案律师服务采购 (包件名称)
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包件编号: DF26Z-XB-FW-00140-01
一、采购概况
稷黍缘证照返还案、山东旅设院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再审案律师服务采购 (项目名称) 稷黍缘证照返还案、山东旅设院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再审案律师服务采购 (包件名称)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在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出采购邀请书, *开通会员可解锁*在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室开启响应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评审工作。根据评审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采购人已经确认评审结果,现将本次采购的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二、评审结果
第一名: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第二名: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
第三名: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异议提出者为与本项目具备其他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给异议人书面说明原因。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异议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单位的采购监管机构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张泊涵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zhangbohan@dfmc.com.cn
2.监管机构: 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李向宇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lixiangyu@dfm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