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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政经济-公开招标-SZJJ2026-JHGK615-2026
年度外委监督检
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编号:SZJJ2026-JHGK615
原公告项目名称:2026
年度外委监督检测
首次公告日期:2026
年
07
月
20
日
二、补充信息:
接招标人通知,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做出以下调整:
1.
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
更正为:
一、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二、评标标准:
(一)具体的评标标准: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首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无效投标界定),审核各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有
效,凡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和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均不进入评分程序。通
过以上审核,有三家或三家以上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人,则依照以下标准和权重进行评分:
1.技术因素
F1(满分
27
分)
序号
评分因素及评分细则
分值
1-1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5.服务要求”(除
★条款外,共
14
项
)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完全满足的得
7
分,每负
偏离或未响应一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注:投标人应在《技术和商务响应表》中逐条列明,若有要求提供证明
材料或承诺的,应提供相应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
7
分
1-2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科学性进行
评价(服务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方案、采样方案等内容):
①方案内容要点齐全无缺漏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较简略,基
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
1
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全面合理、细节
考虑周全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
3
分;
③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3
分
1-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方案进行评价(质量保障措
施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文档管理、成果审核、对项目的持续改进、技术
支持等内容):
①有提供质量保证措施方案,但仅有纲要、较简略,基本能够适用于本
3
分
项目的得
1
分;
②在①的基础上,关键节点有具体质量控制措施,有相应的人力、物力
投入安排,能够确保达到预期服务质量的的得
3
分;
③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1-4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保密方案(根据投标人具有的严密的资料
管理及保密制度,能够对客户信息进行保密管理,对制度的合理性、完
善性、规范性等内容)进行评价
:
①方案内容要点齐全、无缺漏项,且与评审要点相符;但内容仅为纲要
性表述、较为简略,
基本适配本项目需求
的,得
1
分;
②在满足①项要求的基础上,各要点均展开详细阐述,内容全面合理、
细节考虑周全,
完全适配本项目需求
的,得
2
分;
③未提供保密方案或方案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2
分
1-5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处置方案(投标人提供的针对天气影
响、自然灾害、重大节假日或活动、整体重大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制
定应急处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等内容)进行评价
:
①有提出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紧急事件并制定服务风险防控措施,但
仅有纲要、较简略,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
1
分;
②在①的基础上,对服务过程中各节点可能出现的风险有事先预估评
判,并制定相应的服务风险防控措施,有规范、高效的风险处理流程,
有相应的人力、物力投入安排,能够避免风险或出现风险能及时有效处
理的得
3
分;
③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3
分
1-6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配备的自有采样车的数量进行评价:
每提
供一辆自有采样车的得
1
分,该项满分
2
分。采样车如为投标人自有的,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图片、行驶证和购置发票扫描件(发票须体现
投标人名称及车辆名称);如为投标人租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
辆图片、行驶证和租赁合同扫描件(合同中须体现投标人名称及车辆名
称),否则不得分。
2
分
1-7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
总负责人
具有环境或化学化工类相关专业中级
职称的得
1
分,具有环境或化学化工类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得
0.5
分。须同时提供以下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名单;②人员证书扫描件或学历证书扫描
件;③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
6
个月任一月份(不含投标当月)投标人为
上述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
1
分
1-8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为环境类、化学或化工类专业的检测技术人
数≥4
名的得
1
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为环境类、化学或化工
类专业的检测技术人数≥6
名得的
2
分。须同时提供以下佐证材料,否
则不得分: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名单;②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
6
个月(不含
投标当月)任一月份投标人为上述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
2
分
1-9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离子色谱仪
进行评价:
每具备上述
1
种类型设备的得
1.5
分,该项满分
3
分。
须同时提供以下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
①上述设备如为投标人自有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仪器购置发票扫描
件或仪器采购合同扫描件;如为投标人租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仪器租
赁合同扫描件。其中发票须体现投标人名称,合同须体现投标人名称及
设备名称。如有名称变更,须同时提供名称变更资料。
②计量部门出具的上述设备在有效期内的仪器检定或校准证书扫描件。
3
分
1-10
投标人具备运用计算机与信息技术或自动设备系统对检测数据、信息资
料进行采集、处理、分析、记录、报告或存贮的,且能提供上述主要环
节系统界面截图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1
分
备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且证明材料(证书)应在
有效期内,内容清晰、完整,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给分,原件备查。
2.商务因素
F2(满分
13
分)
序号
评分因素及评分细则
分值
2-1
根据投标人具有的独立实验室的总场地规模进行评价:总场地规模≥
1500
平方米的得
2
分,≥1000
平方米的得
1
分。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如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扫描件等),否则不得分。
2
分
2-2
投标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通过省级(含)以上部门或者生态环境
部门的能力验证或能力考核,每提供
1
项考核结果满意的得
0.5
分,
该项满分
5
分。须同时提供相关能力验证结果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
分。
5
分
2-3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到达现场并开展工作的时间进行评价:
投标人承诺每批次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2
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地
点,进行相关检测采样的得
3
分;每批次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3
小时
内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相关检测采样的得
1
分。
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
3
分
2-4
根据投标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业
绩情况进行评价:
同类业绩指
:垃圾焚烧处理或垃圾处理场自行监测项目;每提供
1
个
3
分
得【1】分,该项满分
3
分。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任一的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
①对应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未体现金额的,还应提供合同发票或
合同购买方出具的盖章证明);
②若业绩为未签订合同的项目,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
交)结果公告或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金额的佐
证材料。
备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且证明材料(证书)应在有
效期内,内容清晰、完整,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给分,原件备查。
3.价格因素
F3(满分
60
分)
3.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价的计算方法,计算出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
3.2
评标价计算方法:
投标人的评标价:根据本章第
16.2、18.3
条规定及招标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
价进行修正,经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招标规定的其他投标报价修正规定:【无】
3.3
取纳入基准价计算范围的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A
值,有效投标人的价格
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价格得分=该价格评分项满分分值×(A÷投标人的评标价)。
纳入评标基准价
A
计算的范围标准为:【所有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价格得分计
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对评委技术、商务部分评分结果统计时,将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
技术、商务最终得分,计算过程及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投标人最终总得
分
F=F1+F2+F3。
(二)中标候选人顺序排列规则:
(1)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综合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3)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分(即
F1)由高到低排列。
(4)以上办法都不能确定排名时,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名。
(三)中标候选人数量:【3】个。
三、定标原则:
1.中标人数量:【1】个。
2.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在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招标人确认评
标结果后,招标代理机构在
2
个工作日内在本项目明确的信息公告媒体上发布中标候选
人公示。
3.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已处理且未改变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序等内容的,公示期结
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在
1
个工作日内在本项目明确的信息公告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并发出《中标通知书》,请投标人关注。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26
年
08
月
24
日
09:00】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更正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招标各方均具有约
束力。本更正通知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更正通知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项目信息公告媒体
厦门市政招标采购平台(www.xmszzc.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四、监督部门
三明锦鸿环境新能源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三明锦鸿环境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宁化县城南镇鱼龙村鱼龙铺
58
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路
2777
号市政大厦
7
楼】
联系人:【庄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08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