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高新区中心学校地下车库出入口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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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01
发布于
河北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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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高新区中心学校地下车库出入口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高新区中心学校地下车库出入口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沧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沧州高新区中心学校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沧高审批字[2019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使用单位)沧州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文化教育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 0% ,财政资金占比 100%,招标人为沧州高新区开创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总投资48884.65万元,本次招标项目投资572.6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69.15万元,建设规模:包含地下室及出入口坡道部分土建1319.35㎡;地下车库地面墙面顶棚部分装修面积13520.64㎡;室外沥青路面约1017㎡;以及部分附属设施。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林大道以西,西安路以南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本项目设计及施工需满足人防、消防要求,并与原工程共同进行人防验收及消防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竣工。 (1)设计:提供招标范围内包含地下车库出入口坡道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设计,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等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后期服务等; (2)采购、施工:本次EPC招标采购、施工范围所涉及地下车库出入口坡道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的采购、施工及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含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以工程量清单模式编制施工图预算)。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5万元;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最终经财政部门按相关计价依据评审审定工程费的100%。 2.3计划工期: 共1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 2.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拟派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4)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三)其他(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成员除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未被列入该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代理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以该项目中标价为基数,参照 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的6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费主体:由使用单位支付;(2)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注: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采取远程异地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向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李蒙蒙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高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招标办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2.使用范围: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更正、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3.平台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高新区开创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伟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沧州市高新区 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圣基大厦1508室
邮编:

061000

邮编: 061000
联系人:

张工

项目负责人: 赵忠成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负责人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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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bwhzb1501@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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