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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华镇永胜村咖啡精深加工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爱华镇永胜村咖啡精深加工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
| 建设规模: |
1.建设内容:本项目为爱华镇永胜村咖啡精深加工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新建厂房2600㎡,其中精加工厂房2469.6㎡,咖啡杯试中心130.4㎡;(2)新建进场道路600米,配套建设消防设施、水电设施、场区硬化、排水沟、挡墙、场区照明等附属设施;(3)新建钢筋混凝土蓄水池,配套建设灌溉管网等。具体建设内容以通过评审并取得审图合格证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2.建设运营模式及投资收益:本项目资产的运营方以项目运营的经营性导向参与整个项目建设期的整体规划,建设方除政府投资的780万元(2026年上海市对口帮扶资金部分,不含运营配套投资及运营资本)之外不再投入其他资金。运营方须在项目建设期间按项目建设+运营(1:1)的投资管理模式进行运营配套投资不少于78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项目运营所需的配套设施设备等投入,包括但不限于:(1)标准化加工设备与配套设施完善。(2)优质咖啡种植基地建设与升级。(3)加工厂区建设用地保障。(4)村集体经济壮大支持。(5)农户增收致富带动责任。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云县农业农村局*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备注: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地区“临沧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获取,因投标人未能及时网上获取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文)的规定,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本项目应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56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陆仟元整),减免后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元整)。 4.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和《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提供在“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 5.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登录项目工作台,进入我的投标项目,从缴纳保证金阶段进入到确认保证金界面,切换到保证金-无失信记录,上传“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确认签名,保证金阶段显示变绿,缴纳保证金确认状态为“免缴纳”,即可上传投标文件。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云县爱华镇人民政府 |
经办人: |
张继斌 |
| 办公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弘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光庆 |
| 办公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移动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开通会员可解锁*3001001 |
| 标段名称: |
爱华镇永胜村咖啡精深加工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
| 开标地点: |
第一开标厅(云县)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78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本项目建设期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项目建设期间,运营方按项目建设+运营(1:1)的投资管理模式进行运营配套投资;项目建成后,政府投资(2026年上海市对口帮扶资金)部分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运营方负责整个项目的配套投资及运营管理。采用“村集体所有+专业化运营”的公私合作架构,以“村集体+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订单”六位一体的产业化联合体模式运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1)设计部分:根据招标人的设计需求,针对项目特点及投资范围内工程项目开展限额设计,提供详细的初步设计(若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配合阶段)等相关工作,以及工程施工前图纸交底、现场服务、图纸变更工作。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配合施工图审图机构审查及调整、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设计统筹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具体工作范围以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签订为准。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经招标人认可并通过审核的施工图及经审核确认的施工图预算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图编制、质保等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配合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及项目决算审计等相关工作,具体工作以合同签订为准。 (3)运营部分:运营方在项目建设期间按项目建设+运营(1:1)的投资管理模式进行运营配套投资;项目建成后,由运营方自主运营管理,通过经营收入(如设施使用费、服务收益等)实现投资回报,定期向项目所在地村集体支付保障性合作收益。其他内容以运营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临沧市云县爱华镇永胜村。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即: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三家,且运营方须为联合体成员之一与之组成联合体)。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提供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设计、施工、运营)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方办理,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9.参加本项目前期工作的单位(前期工作指参与项目建议书(若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再以总承包单位或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但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若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评估报告的除外。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相关项目的设计、施工及运营能力和具有良好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联合体成员组成联合体,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格及能力(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三项资质、资格及能力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2.3运营方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运营配套投资及运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承诺书)。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须由项目运营负责人兼任,须同时满足项目运营负责人资格要求,且对工程设计、施工、运营全流程有统筹协调能力。 2.设计负责人: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国家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设计方)。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及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施工方。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及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目前无在建项目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 4.项目运营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运营负责人须为运营方人员,具备相应运营管理能力,提供关系在本单位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运营方的任命书等证明材料。 注意: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项目运营负责人在项目实施和运营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可做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项目运营负责人不得由同一人兼任。 |
| 业绩要求: |
此项不予考核,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 |
| 其他: |
1.其他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1拟配备其他设计人员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设计方的在职人员)如下: 其他专业设计人员应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设计方),提供关系在本单位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及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1.2拟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置须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云建标〔2014〕678号)的要求,具体配置详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施工方的在职人员)如下: 须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等至少各配备1人,均须持有相应上岗证,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施工方),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及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信誉要求: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名单;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及《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设计、施工、运营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和设计、施工、运营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4.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招标人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信息,且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对象仅为中标人;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潜在投标人应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根据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分类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开通会员可解锁*印发)及《云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开通会员可解锁*印发)的规定,投标人需出具对农民工工资进行专户管理按时支付的承诺函及无工资支付信用不良记录承诺书,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即: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三家,且运营方须为联合体成员之一与之组成联合体)。 6.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提供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设计、施工、运营)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方办理,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6.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6.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6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6.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6.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6.9参加本项目前期工作的单位(前期工作指参与项目建议书(若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再以总承包单位或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但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若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评估报告的除外。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7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
附件信息
| 附件: |
| 序号 |
文件名 |
创建时间 |
| 1 |
招标公告.pdf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1: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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