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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207线锡林浩特至巴拉嘎尔高勒至白音华段公路二期工程保险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207线锡林浩特至巴拉嘎尔高勒至白音华段公路二期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207线锡林浩特至巴拉嘎尔高勒至白音华段公路二期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25〕929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以《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关于国道207线锡林浩特至巴拉嘎尔高勒至白音华段公路二期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锡交公〔2025〕1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投资补助及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工程保险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保险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锡白(西乌珠穆沁旗)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
本项目位于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和西乌珠穆沁旗境内,路线基本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锡林浩特市大唐矿区南侧,与国道 207 线锡林浩特绕城一级公路相接,经毛登牧场、吉仁高勒、巴拉嘎尔高勒,终点止于白音华产业园环岛西北侧,顺接国道 207线白音华矿区一级公路。主线全长 201.590 公里,其中完全利用一期工程全幅段长51.659 公里,新建(改建)一级一幅路段长 149.931 公里。设置塔拉音塔子连接线 1 处,全长 4.056 公里。全线设置大桥 166 米/1 座,中桥 465.18 米/7 座,小桥 210.48 米/8座,涵洞 94 道,平面交叉 65 处,观景台 4 处。完全利用已建成的一期工程服务区养护工区、收费站、超限检测站各 3 处。
本项目主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利用既有一级公路一幅拼宽路基宽度 26 米,分离式路基新建(改建)一级公路一幅路基宽度 13米。路面采用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 1/100,小桥涵及路基 1/100,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1-2014)执行。利用路段维持现有公路技术标准不变。
塔拉音塔子连接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 8.5 米,设计速度 40 公里/小时。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 级,设计洪水频率:路基 1/50,小桥及涵洞 1/25,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1-2014)执行。
2.2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保险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本工程保险项目施工所在地及临近区域,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沿线永久工程所在地;
(2)为施工所需的其他专用施工区域、拌合站、预制构件基地;
(3)工程设备及材料运达、存放的场所;
(4)临时工程、临时建筑、临时设施所在区域(包括占有或新建的施工道路等);
(5)为工程项目实施的房建、临时占地拆迁等;
(6)交通安全及机电工程施工区域等;
(7)上述不同区域之间的一切运输途中以及本项目国内物资供应地到上述不同区域之间的内陆运输途中。
2.3招标险种:
招标险种为: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此标段具体保险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保险方案。
保险标段号对应施工标段号桩号(km)施工总承包人联合体成员主要工程内容207BX207EQGCK30+640~K232+230锡白(西乌珠穆沁旗)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线(包括主线、连接线、地方道路恢复、营运便道及变更工程)路基、路面、桥涵、防护、排水、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环境保护配套设施等工程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并负责全线机电工程、房建工程。
2.4 保险期限及保险保证期
2.4.1 保险期限
①自保单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整体交工验收之日止(预估为1095天),但包含签单之日前约定的暂保期。
②参与本项目投标需承诺90天暂保期。
2.4.2 自动顺延期限
如到保险合同列明的保险截止期后工程未全部交工验收,本保险期限将自动顺延直到整体交工验收之日止。
2.4.3 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期限和其它承保条件最终以保险协议和保险合同为准。
2.4.4 保险保证期
共24个月,自工程全部交工验收时起算,向后顺延24个月,如工程延期则保证期的起期相应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工程保险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以下资格:
①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授权的省级或地市级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②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③投标人总公司2024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00%。(提供可证明前述数据的经审计的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投标人可免费领取招标文件,请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星期二9: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通过“大企汇企采商工作台(https://www.daqihui.com)”网站报名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不得再参加招标投标活动。按照招标公告截止时间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平台报名、报价相关事项如有不明,点击网址https://help.daqihui.com/1.0/manual/about/daqihui.html,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报名、报价。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线上递交,在截止时间内完成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6 年4月8日 9时 30 分,网址:“大企汇企采商工作台(https://www.daqihui.com)”。
6.2逾期未完成报价或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人,视为不参与本次投标。
6.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采用PDF格式,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及公示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nmgygcg.ejy365.com/)及大企汇招采平台(https://www.daqihui.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锡白(西乌珠穆沁旗)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柴达木街北段沃德商务酒店一层至六层房屋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5 4815 9777
招 标 人: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9号
联 系 人:贺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吉祥社区龙岗大道3028-3036号如意空间201
邮政编码:518033
联 系 人:周嘉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hxewec@163.com
保险经纪公司: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54号内蒙古金融大厦
联 系 人:李国栋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liguodong@huatai-serv.com
日 期:2026年3月17日
公告访问方式:通过搜索或登录直接访问采销云平台
公告访问链接:go.xxxx.com
投标方法:请按照采购商公告要求的支付方式,开通对应的银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