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青威潍坊站、临朐站HAZOP分析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03
发布于
山东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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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泰青威潍坊站、临朐站HAZOP分析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

GWSDFW-2026XB-YWBZZX-62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代理机构:

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

山东省/济南市

标段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按照法律法规及结合集团公司要求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站场每3年进行HAZOP分析一次,不涉及重大危险源站场每5年HAZOP分析一次”的原则,现开展泰青威临朐站、潍坊站HAZOP分析技术服务。

泰青威潍坊站、临朐站HAZOP分析项目(二次)

标段编号:

WF-2026031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

获取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00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00

递交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递交地址:

/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完成潍坊作业区泰青威临朐站、潍坊站HAZOP分析技术服务,出具分析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 响应人须具备工程咨询石油天然气专业甲级资质或者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提供原件扫描件)。 3、业绩要求: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采购截止日,至少承担过1项油气长输管道站场HAZOP分析项目业绩。 响应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之一: (1)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承包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项目验收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项目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定。 4、财务要求: 响应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提供近一年度(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如2025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没有出来的,可提供2024年),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响应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5、信誉要求: (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响应文件被否决(采购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的除外)。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提交2023年至2025年期间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采购人认为影 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提供承诺)。 (4)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至2025年无行贿犯罪(裁判文书网截图)。 (5)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公司取消准入资格或交易资格(已过处置期的除外 ),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公司列入黑名单。(依据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处理清单) 评审委员会应在评审现场对以上(1)、(2)、(4)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 结果作为评价响应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6、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响应截止日,至少有1项油气长输管道站场HAZOP分析项目业绩。 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1)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合同主要页扫描件;(2)合同主要页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文件;(3)合同主要页及其他能证明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文件,如出具的分析报告等资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分析人员:参与HAZOP分析的人员至少有一人持有HAZOP主席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须是响应人自有员工,响应人须提供项目经理 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若项目负责人是公司法人则不需要提供 本材料)。 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项目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2)响应人须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采购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其他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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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王智颖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穆杨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zhaobiaozx_gd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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