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零星工程维修服务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3-19
发布于
广东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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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编号: CLZ0126JM00QY02A

二、 项目名称: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零星工程维修服务项目(二次)

三、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新昌社区昌盛一路40号

成交折扣率:92.00%

成交管理费率:11.00%

四、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零星工程维修服务项目(二次)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零星工程维修服务项目(二次)

主要承揽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的零星维修、修缮等工程

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成交供应商上一年度经采购人履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后续合同签订。服务期限届满前,项目结算总金额达采购预算时,则本合同提前终止;服务期限届满时,根据实际情况合同提前终止的,如项目结算总金额未达采购预算的,则剩余部分,双方不再履行。

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及采购人的技术要求组织施工。

五、 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3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刘少梅高树标

采购人代表名单:蔡焜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按照下述标准和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采购预算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照下表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7500元的按7500元收取。

服务类计算基数对应的费率标准: 100万元以下: 1.5%; 100~500万元: 0.8%; 500~1000万元: 0.45%,1000~5000万元: 0.25%,5000万元~1亿元:0.1%: 1~5亿元: 0.05%: 5~10亿元: 0.035%: 10~50亿元: 0.008%,50~100亿元: 0.006%,100亿以上:0.004%。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500.00元(人民币)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95.57分。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五福一街1号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门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131号中信银行大厦1403室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609/602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赵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609/608

发布人:江门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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