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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政经济-公开招标-SZJJ2026-[GK668
50
方飞灰罐式
运输半挂车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JJ2026-[GK668
2.项目名称:50
方飞灰罐式运输半挂车采购
3.项目预算价:48
万元
4.项目内容及要求:50
方飞灰罐式运输半挂车采购,数量:1
批。交付期:自订车之
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交付。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性要求
项号
具体内容
1
合格的投标人
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第一节第
3
条“合格的投标人”。
其中针对
3.4
条款,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前对关联企业是否参与投标进行
核实,开标环节各投标人应确认与其他投标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若有,应在开标
环节异议时间内主动提出。
2
一般资
格要求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
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
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
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
体证照复印件。(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律师、会计等特定
行业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3
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
负责人的,必须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对该代表的单位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及单
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4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1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
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
1
年
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但若投标截止时
间在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的,投标人提供上上年度(指上一年度的上一年度)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视同满足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要求。b.成
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
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
a、b
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
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
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
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
资信证明)。
3.2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
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
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
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
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
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3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
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
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
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
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
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备注:以上序号
3
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
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
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
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
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
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6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
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7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8
7.信用记录要求: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资
格审查不合格。
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
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
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
合体资格审查不通过。
④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
仍以评标委员会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9
其他资
格要求
投标人所投车辆须为全新原厂正品车辆,符合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及相关技
术标准,严禁提供改装车、翻新车、事故车、库存问题车及非正规渠道车辆;
投标人须保证所供车辆来源合法、为原厂全新车辆,并可提供完整的车辆合
格证、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等原厂凭证;中标人在签订
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供所投车辆制造商出具的供货证明或原厂质保确认文
件,无法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须保证所提供车辆完全符合
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在正常运转和保养情况下,使用寿命期
内具有稳定可靠的使用性能;若经查实所供车辆非原厂全新正品或存在质量
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合同、拒付货款,并由中标人承担
全部违约责任。投标人须对此作出书面承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0
是否接
受联合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体投标
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检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文件的规定
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
件备查。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
被取消处理。
三、公告发布平台信息
厦门市政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xmszz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注:本项目相关信息将在以上平台发布,请投标人自行关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26
年
8
月
28
日
上午
09:00
时(北京时间)止,报名费用为人民币
50
元。投标人可通过厦门市政招标采购
平台(https://www.xmszzc.com/)进行线上报名、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后报名费不予
退还,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上午
09:00
时
(北京时间)之前通
过厦门市政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xmszzc.com/)线上提交,逾期将不再接受。平台
使用费(本项目按
300
元收取)缴交后不予退还
(上传投标文件时扫码支付)
。
报名费与
平台使用费投标人可在开标后
30
个日历日内于厦门市政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自助开票。
2.开标时间:2026
年
8
月
28
日上午
09:00
时
。
3.开标方式:通过厦门市政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xmszzc.com/)线上解密(
需
使用
CA
),解密时间
60
分钟,未在解密时限内按规定解密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全程线上开评标(
需使用
CA
),相关办事指南可在厦门市政招标采购平台
(https://www.xmszzc.com/)“办事指南”栏下载学习,相关
CA
控件、投标文件制作软
件可在“下载中心”栏下载,平台操作问题可联系客服解决(QQ
群:489758768)。
2.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联的
形式与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联系。
3.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如: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延期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我
司将通过邮件及电话联系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政驿鸿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51
号湖滨名宫
5
楼
联系方式: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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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路
2777
号市政大厦
7
楼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告日期:2026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