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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系统采购管理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HPM-2611131029
项目名称:2026年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6年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第1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2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6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1(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260,000.00 | 2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第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资质:1、本项目配送的医用耗材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产品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 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产品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②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产品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2、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须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系统采购管理服务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 标段(包)号 | 标书费 |
|---|---|
| 1 | 免费获取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广场2层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名 称: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平潭县潭城镇东门庄98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名 称: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广场2层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联系人:陈炯恒、蒋炜灵、陈燕荧、陈郑晰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