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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州顺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商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CSFLZB-2026-026-FW
公示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结束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庭州顺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商项目(二次)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组织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结果,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信息
项目(标段)名称:/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服务期限 |
1 |
浙江鸿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39 |
合作商负责向顺鑫租赁公司推荐符合顺鑫租赁公司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准入条件的客户,协助顺鑫租赁公司完成客户初步筛选、资料收集及业务对接工作。顺鑫租赁公司向客户发放融资租赁款项后,合作商负责租后还款提醒、逾期催收、司法追偿、客诉处理等,当客户出现租金逾期未支付的情形,且逾期天数达到合作协议约定时间后,合作商承担代偿、买断责任。 |
合格 |
两年 |
2 |
重庆颂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36 |
合作商负责向顺鑫租赁公司推荐符合顺鑫租赁公司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准入条件的客户,协助顺鑫租赁公司完成客户初步筛选、资料收集及业务对接工作。顺鑫租赁公司向客户发放融资租赁款项后,合作商负责租后还款提醒、逾期催收、司法追偿、客诉处理等,当客户出现租金逾期未支付的情形,且逾期天数达到合作协议约定时间后,合作商承担代偿、买断责任。 |
合格 |
两年 |
3 |
浙江大鑫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29 |
合作商负责向顺鑫租赁公司推荐符合顺鑫租赁公司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准入条件的客户,协助顺鑫租赁公司完成客户初步筛选、资料收集及业务对接工作。顺鑫租赁公司向客户发放融资租赁款项后,合作商负责租后还款提醒、逾期催收、司法追偿、客诉处理等,当客户出现租金逾期未支付的情形,且逾期天数达到合作协议约定时间后,合作商承担代偿、买断责任。 |
合格 |
两年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1 |
浙江鸿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朱艳芬 |
/ |
/ |
2 |
重庆颂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任安邦 |
/ |
/ |
3 |
浙江大鑫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应志杰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浙江鸿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能力要求 |
2 |
重庆颂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能力要求 |
3 |
浙江大鑫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能力要求 |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评标情况 |
1 |
浙江鸿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重庆颂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
浙江大鑫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示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办法》规定,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书:
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女士、赵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融投小镇1号楼A座14层(昌吉州国投大厦1幢14楼1419)。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异议处理不满意的,可在招标人异议回复或明确拒绝异议受理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
三、其他公示内容
废标情况:
1、国胜(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投标函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最高限价要求。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庭州顺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
联系人:季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赵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融投小镇1号楼A座14层(昌吉州国投大厦1幢14楼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