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南平市邵武市城郊镇经济开发区星光化工厂西北侧高陡边坡治理工程
补充通知(1)
致各潜在投标人:
1.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现场以现金形
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同递交(需包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并注明:南平市邵武市
城郊镇经济开发区星光化工厂西北侧高陡边坡治理工程。”
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中标后提交方式,开标结束并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后,由第
一中标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以现金形式密封提交,信封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项目
名称”。
2.原招标文件“第
3
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第
1
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拟派
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施工员:1
人(市政或建筑或岩土);
质量员:1
人(市政或建筑质量员);
材料员:1
人(市政或建筑质量员);
安全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
人;
劳务员:1
人(也称“劳资专管员”)”
修改为
“施工员:1
人;
质量员:1
人;
材料员:1
人;
机械员:1
人;
安全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
人;
劳务员:1
人(也称“劳资专管员”)”。
3.原招标文件“第
8
章
投标文件格式授权委托书(如有时)附
2.委托代理人
系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
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本条
款予以删除。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
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项目编号:HJSW
宏邵招(2026)
013
号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福建邵武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