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评分标准及业绩认定要求,现发布补充说明。
一、2.2.4(1)项目组成员配备
1、C. 配备完整指至少配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且具有高级职称,得1分;注册岩土工程师且具有高级职称,得1分;造价工程师且具有中级职称,得1分;电气专业人员且具有中级职称,得1分;测绘(测量)专业人员且具有中级职称,得1分;规划专业人员且具有中级职称,得1分。
二、2.2.4(2)业绩
1、“上述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及项目设计完成相关证明文件”,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成果交付证明、项目设计审查合格文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完工证明、投产使用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均须为投标人自身承接并完成的业绩,非投标人的业绩不计入评分范围。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单项合同总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或建设规模2万亩及以上”,均以对应项目设计合同中载明的项目总投资额、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设规模为准。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富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