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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宜春市袁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公示如下,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16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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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袁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5〕28号)等文件要求,为推动袁州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发展生态低碳农业,推动农村绿色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宜春市袁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项目类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项目性质:以奖代补
项目金额:581.8587万元
建设期限:2025年
项目总体目标:建设3个标准乡级收储中心,4个收储五化利用一体化实施主体,共扶持11家主体从事秸秆“五化”利用(燃料化利用1家,饲料化利用3家,原料化利用1家,基料化利用5家,五化综合利用展示点1家),开展秸秆还田示范,实现年度秸秆综合利用率在95%以上。
根据袁州区秸秆资源的数量、种类和综合利用现状,结合全区种植业、养殖业特点,推进秸秆还田、饲料化加工、基料化、燃料化等多元化利用,实现秸秆就近消纳和农民就地就业。
2024年袁州区新建3个高标准区级收储中心,建设秸秆收储钢构大棚5700 m2,实现年离田收储秸秆约6300吨并推动饲料化、基料化利用。此外,开展水稻秸秆还田示范11600亩,其中直接还田10000亩,异地覆盖1600亩,年度秸秆综合利用率95%以上。
2025年计划建立并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秸秆收储钢构大棚9500 m2,实现年新增离田收储6800吨。此外,开展水稻秸秆还田示范27777亩,其中采用低茬直接粉碎全量翻埋还田作业25977亩,异地覆盖1800亩,年度秸秆综合利用率95%以上。总结提炼1套袁州区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建立袁州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构建完整的秸秆收储运体系。
本项目资金统筹2024年结余资金使用,不得用于已列入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农机具采购或其他已获得中央财政资金类似补贴的项目,离田收储量及秸秆利用量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作为补贴,购买已享受收储补贴秸秆的不再补贴,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补贴标准见附件2。
在全区建设3个标准乡级收储运体系中心,利用已有3个收储运体系中心。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钢结构大棚合计3800 m2,年新增离田收储秸秆总量2200吨以上。
秸秆收储钢构大棚仓库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按照不高于工程审计结算款项的30%给予补贴(补完为止);秸秆离田收储量低于约定收储量50%的主体,所有补贴按照补贴金额的50%进行补贴;秸秆离田收储量超过约定收储量50%,但未达到约定收储量100%的主体,所有补贴按照补贴金额的80%进行补贴;如有经费结余,秸秆离田收储量超过约定收储量的部分,按照秸秆离田收储补贴的120%进行补贴,补贴量按平均分配、多收多补原则分配。
扶持秸秆收储并五化利用主体4家。主要建设内容有:离田收储秸秆总量3600吨以上并开展燃料化、基料化利用。按离田收储量补贴,补贴参照“秸秆收储运体系”。
扶持秸秆五化利用展示点主体1家。主要建设内容有:进行秸秆五化利用展示宣传,融入地方特色,进行秸秆文化产品创造,不少于5种秸秆资源化利用方式,不少于2种具有袁州区本地特色的秸秆文化产品(秸秆编织艺术品等),每年宣传推广及参观人数不少于2000人。
扶持水稻秸秆直接还田主体17家,采用低茬直接粉碎全量翻埋还田作业促进秸秆分解并补充生石灰促进秸秆腐蚀分解,生石灰补充标准为每亩50 kg。
扶持水稻秸秆异地覆盖主体5家,秸秆切碎后均匀抛洒覆盖于柑橘园地表。主要建设内容为完成水稻秸秆异地覆盖面积不少于1800亩(不低于1吨水稻秸秆/亩),按离田收储量补贴,补贴标准为115元/吨。
秸秆还田效果监测
依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5〕28号)中附件3(2025年农作物秸秆还田效果监测方案),袁州区作为全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一是要对2025年的秸秆还田地块开展不少于10户的入户调查,二是需建立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点位,开展秸秆还田效果监测与评价。由区农业农村局委托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研究所负责实施。
1.秸秆还田项目台账建设
项目根据秸秆还田监测效果,总结提炼1套县域级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规程,并建立秸秆资源台账一份。秸秆资源化利用方案编制及秸秆资源台账建设由区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负责实施。
2.项目管理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成效,根据《江西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开展3次以上媒体宣传项目秸秆还田效果,项目验收评估及管理等。
宜春市袁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在生态、环境和经济效益方面均具有显著优势。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促进袁州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业产量,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袁州区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1.准备阶段(*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实施方案制定阶段(*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3.实施阶段(*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4.验收阶段(*开通会员可解锁*底前)
加强与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研究所、宜春学院等专家技术支撑单位的技术合作,加强科技集成创新与成果转化,开展第三方监督、聘请第三方机构,独立对全区秸秆利用项目资金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展示我区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
附件:
1. 宜春市袁州区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工作推进机制
2. 袁州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计划资金明细表
3. 袁州区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建设规范要求
4. 宜春市袁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秸秆离田、收储及五化利用验收规范
5. 宜春市袁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管理和补贴程序
6.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7. 袁州区水稻秸秆低茬直接粉碎全量翻埋还田作业要点
8. 袁州区水稻秸秆异地覆盖还田技术要点
附件1
宜春市袁州区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工作推进机制
总召集人:晏 军 区政府副区长
黄德平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副召集人:陈 侃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袁尚兵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德洪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杨军生 区发改委党组副书记
冷琛琼 区工信局党组成员
熊 璠 袁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具体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推进,工作结束后推进机制解散
附件2
袁州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计划资金明细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建设地点 |
实施主体 |
建设指标和补贴标准(万元) |
计划补助资金 (万元) |
1 |
1、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 |
133.20 |
|||
1.1 |
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 |
渥江镇 |
宜春市袁州区春草种植专业合作社 |
1.钢构仓储大棚1200 m2,补贴标准最高为150元/m2;资金18万元 2.年离田收储秸秆700 吨,补贴标准为115元/吨;资金8.05万元 3.装载机1台,输送机1台,按照不高于设备发票价的30%给予补贴;资金3.9万元 |
29.95 |
1.2 |
彬江镇 |
宜春市袁州区绿植统防统治专业合作社 |
1.钢构仓储大棚1000 m2,补贴标准最高为150元/m2;资金15万元 2.年离田收储秸秆600吨,补贴标准115元/吨;资金6.9万元 3.叉车2台,铲车2台,不高于设备发票价的30%给予补贴;资金10.0万元 |
31.90 |
|
1.3 |
洪塘镇 |
宜春市袁州区腾而达农业专业合作社 |
1.钢构仓储大棚1600 m2,补贴标准最高为150元/m2;资金24万元 2.年离田收储秸秆900 吨,补贴标准115元/吨;资金10.35万元 3.叉车1台,装载机1台,按照不高于设备发票价的30%给予补贴;资金4.8万元 |
39.15 |
|
1.4 |
西村镇 |
宜春市袁州区晨远供销有限公司 |
1.年离田收储秸秆1400 吨(补充完成2024年收储),补贴标准为115元/吨;资金16.1万元 |
16.10 |
|
1.5 |
彬江镇 |
宜春市袁州区春丰种植专业合作社 |
1.年离田收储秸秆400 吨(补充完成2024年收储),补贴标准为115元/吨;资金4.6万元 |
4.60 |
|
1.6 |
南庙镇 |
宜春市田源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1.年离田收储秸秆1000 吨(补充完成2024年收储),补贴标准为115元/吨;资金11.5万元 |
11.50 |
|
2 |
2、秸秆收储与五化利用一体化建设 |
205.75 |
|||
2.1 |
秸秆收储运及燃料化利用 |
西村镇 |
江西省屏峰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
1.钢构仓储大棚1300 m2,补贴标准最高为150元/m2;资金19.5万元 2.年秸秆离田收储并燃料化利用800 吨,秸秆离田收储补贴标准为115元/吨;资金9.2万元 3.铲车1台,叉车1台,破碎机1台,粉碎机1台,抓车1台,颗粒机2台,按照不高于设备发票价的30%给予补贴;资金23.5万元 |
52.20 |
2.2 |
秸秆收储与基料化利用 |
湖田镇 |
宜春袁州区农伯伯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
1.钢构仓储大棚1950 m2,补贴标准最高为150元/m2;资金29.25万元 2.年秸秆离田收储并基料化利用1200 吨,秸秆离田收储补贴标准为115元/吨;资金13.8万元 3.半成品粉碎混合机1台,包装流水线1套,铲车1台及叉车1台,机槽1台,按照不高于设备发票价的30%给予补贴;资金38.8万元 |
81.85 |
2.3 |
秸秆收储与基料化利用 |
寨下镇 |
宜春市袁州区寨下镇举遁高山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 |
1.钢构仓储大棚1150 m2,补贴标准最高为150元/m2;资金17.25万元 2.年秸秆离田收储基料化利用700 吨,秸秆离田收储补贴标准为115元/吨;资金8.05万元 3.叉车1台,铲车1台,育秧基质流水线1台/套,按照不高于设备发票价的30%给予补贴;资金8.15万元 |
33.45 |
2.4 |
秸秆收储与基料化利用 |
芦村镇 |
宜春市袁州区铁兵农业专业合作社 |
1.钢构仓储大棚1300 m2,补贴标准最高为150元/m2;资金19.5万元 2.年秸秆离田收储并基料化利用900 吨,秸秆离田收储补贴标准为115元/吨;资金10.35万元 3.抓草机1台,叉车1台,育秧基质流水线1台/套,按照不高于设备发票价的30%给予补贴;资金8.4万元 |
38.25 |
3 |
3、秸秆收集并五化利用 |
33.35 |
|||
3.1 |
秸秆离田收集 |
辽市镇 |
宜春市袁州区云发油茶专业合作社 |
1.年离田收储秸秆1000 吨,补贴标准115元/吨;资金11.5万元 |
11.50 |
3.2 |
秸秆饲料化利用建设 |
楠木乡 |
宜春市袁州区官溪种养专业合作社 |
年秸秆离田收集并饲料化利用200 吨,秸秆饲料化利用补贴标准为115元/吨;资金2.3万元 |
2.30 |
3.3 |
天台镇 |
宜春市袁州区瞒清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
年秸秆离田收集并饲料化利用500 吨,秸秆饲料化利用补贴标准为115元/吨;资金5.75万元 |
5.75 |
|
3.4 |
西村镇 |
宜春市袁州区雄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年秸秆离田收集并饲料化利用600 吨,秸秆饲料化利用补贴标准为115元/吨;资金6.9万元 |
6.90 |
|
3.5 |
秸秆原料化利用建设 |
彬江镇 |
宜春市袁州区春丰种植专业合作社 |
年秸秆离田收集200吨并原料化利用200 吨,秸秆原料化利用补贴标准为115元/吨;资金2.3万元 |
2.30 |
3.6 |
秸秆基料化利用建设 |
西村镇 |
宜春飞龙实业有限公司 |
年秸秆离田收集200吨并基料化利用200 吨,秸秆基料化利用补贴标准为115元/吨;资金2.3万元 |
2.30 |
3.7 |
湖田镇 |
宜春市袁州区好友果园专业合作社 |
年秸秆离田收集200吨并基料化利用200 吨,秸秆基料化利用补贴标准为115元/吨;资金2.3万元 |
2.30 |
|
4 |
4、秸秆五化利用展示点 |
10.00 |
|||
4.1 |
秸秆五化利用展示点 |
南庙镇 |
江西省友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不少于5种秸秆资源化利用方式,不少于2种具有袁州区本地特色的秸秆文化产品,每年宣传推广及参观人数不少于2000人;资金10万元 |
10.00 |
5 |
5、水稻秸秆低茬直接粉碎全量翻埋还田作业 |
155.8587 |
|||
5.1 |
低茬直接粉碎全量翻埋还田作业 |
柏木乡 |
宜春市柏农种养专业合作社 |
年还田1500亩,补贴标准为60元/亩;资金9万元 |
9.00 |
5.2 |
彬江镇 |
宜春市袁州区绿连强种防专业合作社联社 |
年还田3777亩,补贴标准为60元/亩;资金22.6587万元 |
22.6587 |
|
5.3 |
慈化镇 |
宜春市袁州区众喜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年还田500亩,补贴标准为60元/亩;资金3万元 |
3.00 |
|
5.4 |
飞剑潭乡 |
宜春市袁州区源味道种养专业合作社 |
年还田1500亩,补贴标准为60元/亩;资金6万元 |
9.00 |
|
5.5 |
洪塘镇 |
宜春市袁州区荷花农作物专业合作社 |
年还田3000亩,补贴标准为60元/亩;资金18万元 |
18.00 |
|
5.6 |
湖田镇 |
宜春市袁州区富清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年还田1000亩,补贴标准为60元/亩;资金6万元 |
6.00 |
|
5.7 |
金瑞镇 |
宜春市袁州区金瑞镇长窝油茶专业合作社 |
年还田500亩,补贴标准为60元/亩;资金3万元 |
3.00 |
|
5.8 |
辽市镇 |
宜春市袁州区辽市村波涛养殖专业合作社 |
年还田2900亩,补贴标准为60元/亩;资金17.4万元 |
17.40 |
|
5.9 |
芦村镇 |
宜春市袁州区袁财水稻专业合作社 |
年还田800亩,补贴标准为60元/亩;资金4.8万元 |
4.80 |
|
5.10 |
南庙镇 |
宜春市袁州区舜农种植专业合作社 |
年还田1000亩,补贴标准为60元/亩;资金6万元 |
6.00 |
|
5.11 |
天台镇 |
宜春市袁州区福秋种植专业合作社 |
年还田3000亩,补贴标准为60元/亩;资18万元 |
18.00 |
|
5.12 |
西村镇 |
宜春市袁州区永福种养专业合作社 |
年还田2500亩,补贴标准为60元/亩;资金15万元 |
15.00 |
|
5.13 |
新坊镇 |
袁州区西村简绿家庭农场 |
年还田500亩,补贴标准为60元/亩;资金3万元 |
3.00 |
|
5.14 |
新田镇 |
宜春宜萍种养专业合作社 |
年还田1500亩,补贴标准为60元/亩;资金9万元 |
9.00 |
|
5.15 |
寨下镇 |
宜春市袁州区艳倾晨农机专业合作社 |
年还田1000亩,补贴标准为60元/亩;资金6万元 |
6.00 |
|
5.16 |
竹亭镇 |
宜春市袁州区竹亭镇黄祖武农业专业合作社 |
年还田600亩,补贴标准为60元/亩;资金3.6万元 |
3.60 |
|
5.17 |
水江镇 |
宜春市袁州区标生农机专业合作社 |
年还田400亩,补贴标准为60元/亩;资金2.4万元 |
2.40 |
|
6 |
6、水稻秸秆异地覆盖还田技术示范 |
20.70 |
|||
6.1 |
水稻秸秆异地覆盖还田技术示范 |
西村镇 |
江西宜春四方井实业有限公司 |
年秸秆离田收集200吨并异地覆盖还田200亩,异地覆盖补贴标准最高为115元/亩;资金2.3万元 |
2.30 |
6.2 |
金瑞镇 |
宜春市果大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年秸秆离田收集200吨并异地覆盖还田200亩,异地覆盖补贴标准最高为115元/亩;资金2.3万元 |
2.30 |
|
6.3 |
金瑞镇 |
袁州区金瑞镇庙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年秸秆离田收集300吨并异地覆盖还田300亩,异地覆盖补贴标准最高为115元/亩;资金3.45万元 |
3.45 |
|
6.4 |
彬江镇 |
宜春市维维种养专业合作社 |
年秸秆离田收集500吨并异地覆盖还田500亩,异地覆盖补贴标准最高为115元/亩;资金5.75万元 |
5.75 |
|
6.5 |
寨下镇 |
宜春市垚溪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年秸秆离田收集600吨并异地覆盖还田600亩,异地覆盖补贴标准最高为115元/亩(含购买未享受补贴的本地秸秆成本);资金6.9万元 |
6.90 |
|
7 |
7、秸秆可收集系数和还田效果监测与评价 |
8.50 |
|||
7.1 |
秸秆还田效果监测与评价 |
江西农科院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研究所 |
秸秆还田效果监测与评价的总结报告;资金8.50万元 |
8.50 |
|
8 |
8、台账建设 |
8.50 |
|||
8.1 |
秸秆资源化利用现状调查和实施方案编制 |
袁州区 |
第三方机构 |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资金6万元 |
6.00 |
8.2 |
秸秆资源台账建设 |
第三方机构 |
台账建设;资金2.5万元 |
2.50 |
|
9 |
9、技术培训及项目管理 |
6.00 |
|||
9.1 |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宣传与管理 |
袁州区 |
袁州区农业农村局 |
媒体宣传3次;资金1万元 |
1.00 |
9.2 |
项目验收 |
袁州区 |
第三方机构 |
项目验收工作;资金5万元 |
5.00 |
总计 |
581.8587 |
||||
附件3
袁州区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建设规范要求
为加强我区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根据我区农作物秸秆资源情况,现对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如下:
1.科学选址: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选址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工厂(仓库)以及高压输电线路(距高压线和生活区100 m以外)等地方,避开积水低洼地段,远离饮用水源、居民生活区等敏感区域,并且选择地质环境稳定,没有自然灾害隐患的区域,做到周边秸秆资源丰富,交通和水源便利,相对独立,确保存储安全;收储点用地应符合相关规定,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空闲地和废弃地等,也可以利用企业闲置场地。
2.场地建设:根据用地地势地形合理布置。场地周围建有围栏或围墙;场地内建设有相应排水设施和晒场;钢架结构檐口距离地面高度不低于6 m,顶高不低于8 m;仓储地面应防潮防渗并地面硬化厚度应不低于10 cm;收储棚外围立面面积必须半封闭并适当建有窗户。顶棚设计和施工要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注重安全性和实用性,保证秸秆堆料场通风散热。
3.配套设备:须配有消防监控、地磅、打捆机(应保证收储量每500吨至少一台)、叉车、粉碎机、照明设备等。
4.消防、防雷等安全设施:按照相关标准建设消防、防雷等安全设施:防火标志张贴在大门口等醒目位置、配备轮式灭火器2台、小型灭火器6个以上或配备消防池(两个立方以上),或借助周边河流保障消防用水;电气设备安装及秸秆堆放注意防火安全(电源开关安装防护盖);秸秆堆放要留消防通道。
5.任务要求:每个高标准区级收储运体系中心年须完成秸秆捡拾打捆离田相应的任务亩数。实施主体须签订协议,保证年离田收储秸秆不低于附件2中数额,并以书面形式承诺建成投入使用后的三年内(以自然月计)不改变收储仓库建设性质。如违反承诺需退还包含收储中心补贴款项在内的全部补助款项。
6.其他规范性要求:其他规范性要求参照GB/T 42118-2022 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规范。
附件4
宜春市袁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秸秆离田、收储
及五化利用验收规范
为切实提高秸秆离田收储效率,提出以下离田收储及五化利用验收规范:
1.基本要求。采用离田面积和秸秆收储量/利用量两者结合的方式确定秸秆捡拾打捆离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验收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单位组织实施。
2.离田面积核实。收储中心自行秸秆捡拾打捆离田,留茬高度不得高于15 cm,以每3亩捡拾打捆秸秆1吨计算,即每亩稻田捡拾打捆的秸秆不能少于300公斤为基本操作要求。按照建设主体提供的秸秆捡拾打捆离田作业范围,采用无人机航拍、离田收储水印照片与收割机内置GPS结合核实区域秸秆捡拾离田面积。
3.收储量。农户自行将秸秆送至收储中心,通过秸秆收储入库记录、过磅数据、收储水印照片以影像资料等确定年度秸秆收储量,结合现场核实,最终核定建设主体年度完成的秸秆收储量。
4.利用量。五化利用主体自收储中心采购的部分,通过秸秆购销记录、收储中心出售记录、过磅数据、利用记录、收储水印照片以及影像资料等确定秸秆利用量;五化利用主体自行收储秸秆的部分,通过农户信息核实、农户签字确认、过磅数据、利用记录、水印照片以及影像资料等确定秸秆利用量。
5.建立台账。建设主体每次收集秸秆应收集好重量、地点(镇村)、时间、证明人签字、照片等佐证材料建立好台账资料。
6.签字确认。验收单位对最终核定的建设主体年度完成的秸秆捡拾打捆离田面积进行签字盖章,建设主体负责人也应签字确认。验收单位最后收集材料形成验收台账。附件5
宜春市袁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管理和补贴程序
为推动袁州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顺利实施,保障项目资金公正、公开、高效、安全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过程监督
1.台账建设。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项目台账资料,包括申报材料、用地批复文件、建筑设计图纸、建筑材料采购、配套设施设备采购,秸秆收集打捆的人员、时间、地点、农户信息,照片、视频、秸秆销售及利用方式、销售协议、资金往来账目等。
2.过程监管。宜春市袁州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或委托第三方不定期地对各实施主体承担的项目进展进行督查,查阅有关台账;袁州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组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进行指导和技术服务。
二、项目竣工验收
1.财务审计。收储运体系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向宜春市袁州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并委托第三方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财务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五化利用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向宜春市袁州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采购记录(采购于收储运体系项目单位)、支付凭证、进场记录、消耗记录等相关材料;示范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向宜春市袁州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项目实施面积、实施过程、实施方式等相关证明材料。
2.现场考核。宜春市袁州区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单位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现场验收,现场核算工程量,填写《项目验收表》,验收合格后将《项目验收表》报送宜春市袁州区农业农村局。
3.资金补贴。依据宜春市袁州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的资金补贴请求和《项目验收表》,根据实际验收情况拨付资金,足额支付给项目承担单位。
附件6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专项(项目) 名称 |
宜春市袁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
负责人及电话 |
袁尚兵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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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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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袁州区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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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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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581.85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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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补助 |
581.85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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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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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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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85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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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 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 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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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秸秆收储中心(点)能力提升建设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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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新建秸秆收储钢构大棚 |
≥9500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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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3:秸秆捡拾打捆离田 |
68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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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4:购置自走式秸秆捡拾打捆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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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5:年离田收储秸秆 |
105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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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6:秸秆饲料化加工中心设备购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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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7:年加工秸秆饲料 |
13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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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8:秸秆直接还田 |
25977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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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9:秸秆覆盖还田 |
1800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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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10:秸秆台账建设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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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 指标 |
产出 指标 |
质量指标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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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秸秆综合利用建设完成及时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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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秸秆综合利用成本控制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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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建立秸秆资源台账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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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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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 |
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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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满意度指标 |
技术指导和服务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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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袁州区水稻秸秆低茬直接粉碎全量翻埋还田作业要点
针对袁州区水稻生产特点制定,采用水稻秸秆低茬直接粉碎全量翻埋还田作业,目的在推进农作物秸秆还田,促进水稻秸秆分解,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绿色有机水稻发展。
一、水稻秸秆还田技术要点
(一)技术路线
水稻联合收割+秸秆粉碎还田+生石灰改良酸化土壤→机械旋耕整地→机械移栽;
(二)技术要点
在收获水稻时,将秸秆直接切碎,并均匀抛撒覆盖于地表,要求:割茬高度≤15 cm,秸秆切碎长度≤10 cm,切断长度合格率≥90%,抛撒均匀度≥80%;
旋耕整地作业,在旋碎土壤的同时,将地表秸秆旋入土壤中,要求:秸秆覆盖率≥90%,地表平整,田面高差≤3 cm。同时,施用基肥的田块,可在旋耕埋草作业前,将基肥均匀撒施至地表;
机具配备。配装有秸秆粉碎装置的水稻联合收割机;自走式旋耕机或旋耕灭茬机;水稻移栽机械。
生石灰施用,需使用专业设备,在旋耕埋草作业前,将50 kg生石灰均匀撒施至地表。
通过收割后及时放水泡田,解决秸秆田间焚烧可能;对农机要求不高,收割时不要求低茬切碎收割,同时翻耕时原常规手扶拖拉机就可把浸泡的秸秆翻耕入表土;收割后及时放水泡田并翻耕,有利于秸秆腐化和明年播种。建议乡镇、村组为防止秸秆田间焚烧,收割后统一及时放水泡田。在收割晚稻后通过放水浸田 1-2 天,把秸秆软化和土壤泥浆化,软化后的秸秆与泥浆易均匀混合,减轻秸秆翻耕入土难度。
附件8
袁州区水稻秸秆异地覆盖还田技术要点
一、技术概况
秸秆覆盖还田技术指在农作物收获前,套播下茬作物,将秸秆粉碎或整秆直接均匀覆盖在地表,或在作物收获秸秆覆盖后,进行下茬作物免耕直播的技术,或将收获的秸秆覆盖到其他田块,从而起到调节地温、减少土壤水分的蒸发、抑制杂草生长、增加土壤有机质的作用,而且能够有效缓解茬口矛盾、节省劳力和能源、减少投入。
二、技术要点
在收获水稻时,实施主体可先将水稻秸秆在果园内直接切碎,并均匀抛洒覆盖于柑橘园地表,要求:割茬高度≤15 cm,秸秆切碎长度≤10 cm,切断长度合格率≥90%,抛撒均匀度≥80%,覆盖厚度不小于5 cm。秸秆粉碎地表覆盖还田要求有足够的秸秆覆盖量、腐烂较快。果园进行水稻秸秆异地覆盖还田技术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秸秆运输与异地覆盖
将粉碎后的秸秆运输至果园,均匀覆盖在果园地面,避免覆盖厚度不均或堆积成堆,以促进秸秆的自然腐解和土壤改良。
(二)水分管理
果园覆盖秸秆后,应根据土壤湿度适时灌溉,保持适宜的土壤水分,促进秸秆的腐解过程。
(三)施肥管理
秸秆还田后,根据土壤养分状况和果树需求,合理施用化肥,适当增加氮肥基肥用量,以补充秸秆腐解过程中消耗的养分。
(四)病虫害防治
秸秆还田可能会带来病虫害风险,应加强监测,并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如使用生物防治或合理使用农药。
(五)促腐措施
可考虑使用秸秆腐熟剂,加速秸秆腐解,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促进养分循环。
(六)土壤管理
注意观察土壤结构变化,秸秆还田后可能会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的保水和通气能力,根据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通过上述技术要点的实施,可以有效利用水稻秸秆资源,提高果园土壤质量,促进果树健康成长。
三、机具选择与使用
实施主体应选用带有秸秆切碎抛撒装置的联合收割机,在水稻收获的同时将秸秆就地粉碎,均匀抛撒在整个作业地表并形成覆盖;或者在水稻收获的同时采用打捆机将秸秆打捆离田,在果园内再进行粉碎覆盖还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