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承接主体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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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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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推进我区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打造农业科技示范展示载体,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开遴选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承接主体4个,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袁州区辖区内,现有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试验实施主体、良种繁育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基地等。

二、遴选程序

主体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选认定。

三、申报条件

1.合法诚信经营。基地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主体,生产边界清晰,证明文件齐全,无不良信用事件。

2.生产基础良好。主要类型为:粮油、蔬菜、果树、茶叶、畜禽、水产、农机等具集成等示范展示场所(基地)。产业布局合理,基地位置交通便利,区域代表性强,基础设施较好,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

3.示范作用明显。制定科学规范的年度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工作计划或技术方案。统一树立“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识。每个基地示范推广1项以上当年度区级农业主推技术,开展观摩培训1期以上,每期人数不少于50人。

4.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能够垫付基地建设所需各项费用,自愿在袁州区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承担展示基地示范任务。

请有意向的单位到袁州区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报名并提供相关资料。区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的单位采取材料审查、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筛选,经局党组审议,并在袁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给实施主体发送批复文件并签订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协议书。

四、农业科技示范承接主体的职责

1.要明确技术指导专家负责,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2.定期组织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到基地观摩和学习,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工作,积极开展农业先进实用技术试验示范、观摩、培训等活动。

3.要与县级及以上农业技术部门对接,发挥试验、展示、示范、培训作用。

4.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做好年度推广工作总结材料,按时报送到区农业农村局。。

五、农业科技示范承接主体享有的权利

已认定的农业科技示范承接主体,实行动态管理,对购买农药、化肥、种子种苗、饲料、兽药等物资、设备设施建设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技术服务给予适当补贴。

六、申报材料

1.填写《袁州区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承接主体申请表》。

2.制定农业科技示范承接主体实施方案。方案内容要详细,明确示范任务,观摩、培训计划,辐射带动户数(含脱贫户),标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及资金预算等。(方案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六个方面:基地基本情况、基地建设地点、基地建设时限、基地建设内容、建设经费预算、具体工作举措)。

3.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生产基地土地自有产权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与农业科研院校(所)有技术对接及指导等活动,相应支撑材料,含产学研合同、聘书等。

6.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证书或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证书。获得的荣誉、“三品”认证及其他材料。(该项如没有可不提供)

本公告发布之日七个工作日内(*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前),向区农业农村局科教股(袁州大厦944办公室)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芬,联系电话:3222805

附件:袁州区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承接主体申报表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袁州区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承接主体申报表

基地名称

基地地址

规模(亩/头/只)

基地

负责人

手机

基地基本情况

(区位、交通、规模、土地性质、使用年限、基础建设及附属设施、仪器、设施装备等情况)

示范内容(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主导品种 个,名称: ;

主推技术 项,

名称: 。

名称: 。

技术指导单位

联系

专家

申请

单位

意见

本企业申请列入农业科技示范承接主体,将认真履行承接主体职责,保证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签字:

(基地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农业农村办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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