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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东莞亚克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东莞亚克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第二次)竣工环境保护一期(以下简称“项目”)自主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由东莞亚克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和报告编制单位)、广东中晓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环保工程施工单位)、广东斯富特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组成。验收工作组实地察看了项目现场和相关环保设施,根据东莞亚克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第二次)竣工环境保护一期自主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涌头村宏业中路4号D栋。项目实际总投资20万美元(改扩建部分),占地面积5400m2,建筑面积4347m2,年加工生产塑胶制品600万吨/年和模具200套/年。主要生产设备有注塑机、拌料机、干燥剂、烘箱、车床和磨床等。项目劳动定员100人,全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
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亚克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编号:东环建〔2025〕1063号。
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了排污许可证申请,取得排污登记表,有效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排污登记编号:91441900MA4UJCPFX9001W)。
项目开工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竣工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项目从立项至调试、验收期间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项目实际扩建部分总投资20万美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美元。
本次验收主要针对《东莞亚克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东环建〔2025〕1063号)的废气处理设施、固废环保措施、以及相关生产设备,生产设备具体见东莞亚克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第二次)竣工环境保护一期自主验收监测报告表。
对照项目环评审批内容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建设内容不涉及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重大变动情形,实际建设未发生重大变动。
①冷却水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注塑、热熔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或密闭设备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破碎、混料、机制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根据建设单位相关行业生产经验,项目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样品约为产品的5%,项目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样品经破碎后回用于注塑。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火花油、冷却液、切削液、废油桶、废活性炭、含油碎屑均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在厂区内危废仓库暂存,定期交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在厂内运输过程中,各类危险废物粘贴有相应的标签,设置专人将危险废物由产生点搬运至危险废物存放点。在厂内运输过程中,各类危险废物粘贴有相应的标签,设置专人将危险废物由产生点搬运至危险废物存放点。
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1、废火花油、冷却液、切削液、废油桶、废活性炭、含油碎屑等泄漏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废火花油、冷却液、切削液、废油桶、废活性炭、含油碎屑等暂存量不大,仓库和危废暂存区设置托盘,发生泄漏时可以拦截在托盘内,同时一旦发生泄漏,立即采用吸附棉或沙袋覆盖泄漏物,防止泄漏物扩散。
2、火灾导致的次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当发生事故时,厂房门口采用沙包堵截泄漏物。
3、废气事故排放风险的防范措施
通过对员工严加管理,杜绝事故排放的事故发生。认真做好设备的保养,定期维护、保修工作,使处理设施达到预期效果。一旦出现风机失效的事故工况立即停产,现场作业人员定时记录废气处理状况,如对废气处理设施的抽风机等设备进行点检工作,并派专人巡视,遇不良工作状况立即停止车间相关作业,维修正常后再开始作业,杜绝事故性废气直排,并及时呈报单位主管。待检修完毕再恢复生产。
根据广东斯富特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号:SFT2507275)可知:
1.废水
项目外排的生活污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较严值要求。
2.废气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注塑、热熔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或密闭设备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破碎、混料、机制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已与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回收处理合同,设有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张贴危废标识等;一般固废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已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长安三洲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纳污水体影响不大。
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臭氧不达标。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良好。项目通过对生产设备进行隔振、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东莞亚克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第二次)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排放标准。本项目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八条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不涉及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重大变动情形,综上,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
(1)设置专人负责操作和维护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并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确保边界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原辅材料贮存场所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使用规章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3)加强生产管理,实施清洁生产,从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
(4)加强环保宣传,增强员工环保意识。
(5)严格执行环境监测相关规定,加强环境污染源的监测。
(6)一旦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等发生变化,建设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重新申报。
附件1: 东莞亚克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第二次)竣工环境保护一期自主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稿.pdf 1.5 MB , 下载次数 1
附件2: 东莞亚克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第二次)竣工环境保护一期自主验收意见公示稿.pdf 3.6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东莞亚克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第二次)竣工环境保护一期自主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稿.pdf 6.7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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