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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河北泰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特高压电力装备组件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河北泰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特高压电力装备组件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河北泰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沙河经济开发区纬三路与钢铁南路交叉口东行500米路北
建设内容:项目一期工程已建设生产车间、办公室、危废间、污水处理站,新建1条机加工生产线(含1台拔丝机、4台搓丝机、14台攻丝机、离心机2台、16台冷镦机及2台抛丸机)、2条调质生产线、2条热浸锌生产线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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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未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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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