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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时间公示如下: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项目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罗马先威西路5号1号楼101室 主要建设内容: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罗马先威西路5号1号楼101室(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2’39.890”,东经114°6’22.540”)。项目占地面积50501㎡,建筑面积120876.37㎡。项目主要从事塑胶制品(汽车部件)、铝制品(汽车部件)、电线组件的加工生产,项目一期实际年加工生产塑胶制品(汽车部件)1000吨、铝制品(汽车部件)5600吨、电线组件560吨。现项目一期主要设有熔化、压铸、抛光、拉丝、抛丸、喷砂、砂光、挫披锋、注塑成型、混料、破碎、包塑、热缩、烤粉、丝印、移印、烘烤、点胶、喷粉、烤粉、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焊锡、食堂油烟等工序;
1、熔化、压铸、天然气燃烧工序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引至“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1】
2、抛光、拉丝、抛丸、喷砂、砂光、挫披锋工序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引至“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2】
3、注塑成型、包塑、热缩、烤粉、丝印、移印、烘烤、点胶、焊锡工序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引至“水喷淋装置+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RCO)”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3】
4、注塑成型工序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引至“两套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汇集一个排放口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4】
5、喷粉工序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引至“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6】
6、烤粉、喷漆、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工序经集气装置收集引至“水喷淋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10】
7、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市政截污管网后引至东莞市清溪长山头污水处理厂处理。
压铸机冷却水、注塑机冷却水、熔炉水喷淋用水、抛光、拉丝、砂光、挫批锋水喷淋用水、喷粉水喷淋用水、研磨用水、挫披锋工作台用水等均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有机废气水喷淋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喷漆水帘柜废水经收集后定期交零星废水公司处理,不外排。
清洗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站+中水回用设施处理后,90%回用,10%交零星废水公司处理;回用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 中工艺和产品用水标准。
现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已竣工完毕。
二、公示内容: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时间公示 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 系 人:匡生 联系方式:136****419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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