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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广鸿灯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东莞市广鸿灯饰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东莞市广鸿灯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项目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袁山贝思源路49号2栋105室
四、项目验收内容:项目占地面积800m2,建筑面积800m2,年加工生产灯饰配重块500t/a。
五、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六、公示时间:即日起至二十个工作日(2026.2.4~2026.3.10)
七、公示期内反馈联系方式:联系人: 姬先生 联系方式:6090830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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