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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报告书为10个工作日,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喀什市色满路418号:邮编:844000: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名称:PE自来水管材生产以及各类注塑产品生产加工项目报告书
建设地点:疏附县吾库萨克镇4村天津海河工业园区内
建设单位:裕和贸易(喀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总投资 4000 万元(环保投资未单独列明),属新建鼓励类项目。占地 16313.06㎡,建 3 座厂房及办公、辅助设施,设 114 条各类生产线,年回收破碎滴灌带 5100t,生产 PE 管材、地膜等多种产品,配套废气、废水、固废处理设施,劳动定员 30 人,施工工期 6 个月。
环评单位:新疆麒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受理单位: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附件1: PE自来水管材生产以及各类注塑产品生产加工项目.pdf 6.5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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