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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宁夏博宇通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吨贵金属催化剂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0吨贵金属催化剂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公示内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宁夏博宇通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纪宗杰;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验收组结论:项目履行了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所要求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组经认真讨论,认为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主体正常运行,外排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施工期扰动的生态得到较好恢复,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宁夏博宇通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吨贵金属催化剂材料生产项目终稿.pdf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JU9-4PhVE0aoIsHXg_zDg 提取码: 4d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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