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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佛山市立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佛山市立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佛山市立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龙头村西鸦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致富二巷14号厂房之一
建设内容:本项目所在地位于一栋1层建筑楼,1楼高度为8m。项目总占地面积9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60平方米。员工人数为5人,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主要年生产塑料门窗配件800吨。鉴于企业发展规模和市场变化,公司进行分期投产,一期主要年生产塑料门窗配件480吨。
调试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文江军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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