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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 环发[2015] 162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其中对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还应一并公开公众参与情况说明。《珠海市海水淡化一期工程》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名称:珠海市海水淡化一期工程
2、项目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584县道西30米,项目所在厂房的中心坐标:东经:113°18′7.973″,北纬:22°16′59.970″。
3、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珠海市海水淡化一期工程,主要在咸潮期从平岗泵站抽取原水进行淡化,设计产水规模为3万m3/d,占地面积为20187.57m2,主要建设海水淡化厂房、海水淡化取排水系统、海水淡化系统等。
4、附件:珠海市海水淡化一期工程环评报告表(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ZjTU9R4mCauzULJvhUD6A 提取码: a9bh)
联系人: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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