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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接收站三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接收站三期工程
地点:大港港区东港池东侧,中石化LNG 接收站南侧空地;场区西侧边界距西防浪堤319m,场区东侧边界距东防浪堤264m
建设单位:北京燃气集团(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9****773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接收站工程三期竣工环保验收报告.pdf 10.6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三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pdf 2.2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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