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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湖北楚邦木业有限公司建筑模板、生态板加工,环保炭、木材运输及农村废秸秆回收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湖北楚邦木业有限公司建筑模板、生态板加工,环保炭、木材运输及农村废秸秆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荆州市松滋市王家桥镇太阳红村
建设单位:湖北楚邦木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和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
附件1: 湖北楚邦木业建筑模板、生态板加工,环保炭、木材加工运输及农村废秸秆回收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全本.pdf 5.9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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