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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精板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第二次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精板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精板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第二次改扩建项目位于东莞市东坑镇一六八工业路26号B(东经:113°55′57.920″;北纬:22°59′47.408″),主要从事电源柜外壳、充电桩外壳、通讯插箱外壳、智能终端设备外壳、电子设备外壳的生产,生产电源柜外壳1.5万件/年、充电桩外壳1.5万件/年、通讯插箱外壳2.5万件/年、智能终端设备外壳4万件/年、电子设备外壳0.1万件/年。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5〕2844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关于东莞精板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第二次改扩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pdf 420.1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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