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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现将我单位《博源混凝土弥勒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竣工信息公示信息如下:博源混凝土弥勒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位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朋普镇小寨村委会灰土小组瓦窑,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成,项目竣工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现对博源混凝土弥勒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调试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博源混凝土弥勒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博源混凝土弥勒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项目位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朋普镇小寨村委会灰土小组瓦窑,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7333m2。购买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弥蒙铁路的二标3号拌合站,该拌合站为弥勒至蒙自铁路配套工程,弥勒至蒙自铁路项目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云南省环境保护局的“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新建弥勒至蒙自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云环审(2018)15号。项目对购买的地面附着物以及配套设施(包括硬化地面(沉淀池)、料仓、地上所建板房、料棚拌合站机组及粉罐等)进行改造,建设1条年产1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拌合站生产线。
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体制;初期雨水经过初期雨水沉淀池(18m3)沉淀后在排入蓄水池(144m3)回用于生产,雨季储存,不外排。
搅拌机清洗水、混凝土运输车辆罐体清洗用水、实验室设备清洗用水排入四级沉淀处理后排入回用作生产用水;本项目区不提供食堂,其员工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利用。
2、 大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①粉料筒仓充装废气(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每个筒仓顶部自带一台电子除尘器(又称静电除尘器),共四台电子除尘器。
②搅拌机粉尘经自带的1套电子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除尘后,粉尘经过管道连接到搅拌机下料口,循环处置;搅拌楼进行完全封闭(封闭内容主要为搅拌楼顶层粉料计量料斗,搅拌楼顶层骨料进料仓、搅拌主机)。
③皮带输送机廊道上部加盖侧面密封,下部设收料盘,对皮带输送机进行封闭处理。
④本项目在原料堆场棚顶设置喷雾洒水降尘措施以及每天对生产区生产场进行洒水降尘。
3、声环境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布局,将产生噪声较高的设备置于场地中部。
三、调试日期
调试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博源混凝土弥勒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朋普镇小寨村委会灰土小组瓦窑。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3088104179@189.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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