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宏彩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9-18
发布于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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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宏彩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东莞市宏彩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东莞市宏彩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新门楼连塘巷28号2号楼401室,一期项目总投资80万,占地面积1150m2,建筑面积1150m2,项目年生产吸塑外壳400万件。

建设单位曾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东莞市明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宏彩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6〕1563号),且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证书编号91441900MA56DKXM79001X)。

我公司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莞市宏彩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志勇;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新门楼连塘巷28号2号楼401室;

邮编:523000。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空气污染源

1)丝印/打印、固化、吸塑工序

丝印/打印、固化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总VOCs表征。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排气筒排放限值与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排气筒排放限值较严值。总VOCs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吸塑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丝印/打印、固化、吸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2、水污染源

(1)生活污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水质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由市政截污管网引入东莞市茶山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放。

3、噪声污染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车间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及辅助设备的运行噪声。

为减少生产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企业采取了以下具体的降噪措施:

①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

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厂界四周设置绿化带、原料库,利用树林及构筑物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对有强噪声的车间,考虑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防治措施

A、在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应对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振,以此减少噪声。

B、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少开门窗,防止噪声对外传播,其中靠厂界的厂房其一侧墙壁应避免打开门窗;厂房内使用隔声材料进行降噪,并在其表面铺覆一层吸声材料,可进一步削减噪声强度。

③加强管理制度

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对于厂区内流动声源(汽车),应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使,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④生产时间安排

尽可能地安排在昼间进行生产,若夜间必须生产应控制夜间生产时间,特别夜间应停止高噪声设备,减少机械的噪声影响,同时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

综上所述,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后,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较小,且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周围的日常生活造成明显影响。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厂界噪声达到昼间≤ 60dB(A),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塑胶边角料-次品、废模具等一般工业固废均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2)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包装容器、废手套抹布、废印版、废灯管、废空压机油及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四、建设项目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尽一切可能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达到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建设单位:东莞市宏彩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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