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年产50万只卡车和300万只乘用车轮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8-28
发布于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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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8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年产50万只卡车和300万只乘用车轮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年产50万只卡车和300万只乘用车轮毂生产线项目

(2)建设单位: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3)工程性质:扩建

(4)行业类别: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5)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场口镇化竹路1号。

(6)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面积10000平方米,扩建年产50万只卡车和300万只乘用车轮毂生产线项目,二车间新增1条电泳线(含烘干房、急冷房)、1条喷漆线(油性清漆、油性色漆)、1条喷塑线(含除尘回收、烘干房、急冷房),三车间新增1条喷漆线(油性清漆),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本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序号

环境保护对象

保护目标

1

地表水环境

保护对象主要为富春江、壶源江。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

2

环境空气

项目厂址为中心,边长为5km的矩形范围内的村庄等,主要有华丰村、鸿丰村、红星村、马山村、青江村、真佳溪村、叶盛村、真佳溪小学、真佳溪社区卫生服务站、场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场口镇中心幼儿园、龙潭社区、环联村、陆墓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埠村、程浦村等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二级

3

声环境

厂界200m范围内华丰村、徐家坞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3类

4

地下水环境

评价范围6km2范围内的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

5

土壤环境

厂界外1km范围内耕地敏感点(规划为工业用地)以及住宅区(徐家坞、华丰村、馒头山)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二类用地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GB15618-2018)中相关风险筛选值

6

生态环境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孙权故里景区。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

预测结果表明,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污染因子在叠加周边在建源及环境背景浓度后最大小时值浓度、日均浓度、年浓度均低于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值,能够满足环境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排出的废气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对周围环境的贡献不大,不会引起周围环境的明显改变。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采用预处理+混凝沉淀+生化处理工艺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纳管排放。类比其他同类废水处理装置运行情况,项目生产废水采用上述处理工艺只要加强运行管理,项目出水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3)固体废弃物

在落实各项固废治理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本项目正常工况下,在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的基础上,能够使各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5) 土壤环境

在采取合理的防渗措施、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6) 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在采取合理的地下水防渗措施、防治措施后,对地下水影响可接受。

(7) 生态环境影响

本次评价范围内涉及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孙权故里景区;企业在营运过程中,重视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8)环境风险

在落实相应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的可能性很小,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满足纳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焊接废气:在车间安装排风系统、加强通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限值。

(2)喷塑粉尘:喷粉设备自带滤筒式除尘器对塑粉进行回收,回收效率为99%,其余1%由15m高排气筒(DA009)高空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

(3)2号车间涂装废气:设置密闭型喷漆室、烘道,采用适宜的风压及风速(风量150000m3/h,收集效率95%、漆雾净化效率99%、VOCs净化效率92.2%),使喷漆室、烘道保持为负压状态,除门窗外及工件进出通道外,封闭其他不必要的开口,提高其密闭性;废气收集后通过水帘+喷淋塔+沸石转轮吸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不低于30m排气筒(DA010)高空排放。颗粒物、VOCs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排放限值。

(4)3号车间涂装废气:设置密闭型喷漆室、烘道,采用适宜的风压及风速(风量40000m3/h,收集效率95%、漆雾净化效率99%、VOCs净化效率87.3%),使喷漆室、烘道保持为负压状态,除门窗外及工件进出通道外,封闭其他不必要的开口,提高其密闭性;废气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不低于30m排气筒(DA011)高空排放。颗粒物、VOCs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排放限值。

(5) 天然气燃烧废气:2号车间喷塑线依托现有热洁炉,热洁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超低氮燃烧器后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2号车间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超低氮燃烧器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3号车间燃烧机天然气燃烧废气依托厂区现有超低氮燃烧器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13)排放。颗粒物、SO2和NOX的排放浓度、和排气筒高度均能满足《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污染物排放限值及《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的标准。

(6) 油烟:食堂油烟废气利用企业现有1台净化效率约为75%的油烟净化装置,经屋顶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控制措施

选用高效节能低噪设备,采用消声、减震、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加强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可有效控制噪声排放,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护、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

5.固废控制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出售物质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风险防范措施

在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要求落实防护设施,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年产50万只卡车和300万只乘用车轮毂生产线项目符合富阳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各类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周围敏感点的环境质量能够达标,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

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年产50万只卡车和300万只乘用车轮毂生产线项目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相关信息,可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时限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公众意见表见网页公示附件。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意见或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场口镇化竹路1号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环评机构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6号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审批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公众意见表

公示发布单位: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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