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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对“张金镇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张金镇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潜江市高新工业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潜江市张金镇王东村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63.7亩,污水处理总规模为25000m3/d,分为两期建设,本期处理规模为10000m3/d,纳污范围为张金镇园区、运粮湖管理区的企业污水。污水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AO+MBR+臭氧接触氧化+碳砂滤池”工艺,项目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机械脱水处理工艺,污泥经浓缩脱水后含水率<60%,外运处理,同时配套建设照明、给排水、配电、尾水管道、运粮湖管理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至张金镇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水输送管网及运粮湖管理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事故池和调节池等设施。估算工程总投资19016.20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二、报告书主要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符合用地规划和规划建设条件,具有良好的效益。本项目的建设对于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涵养水源、保护生物多样性起到重要的积极作用。从环保角度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在以下网络链接中( https://pan.baidu.com/s/1mMUB-0rHFS3jnv8sUUspcw,提取码:d88d)查阅,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开通会员可解锁*122449069.docx。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潜江市高新工业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潜江经济开发区章华北路88号
联 系 人:沈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武汉清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光谷大道光谷总部国际4栋508A。
附件1: 张金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6.3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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