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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良安田社区良白路187号15栋101(1-5层),16栋1层、5层
建设单位: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厂
建设内容: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厂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良安田社区良白路187号15栋101(1-5层),16栋1层、5层,总建筑面积为12135m2,本项目主要从事MP3播放器、数码刻录机、U盘、GPS导航仪、MP4播放器、汽车电子产品、多功能电话机、数字录放机、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一体计算机、数码录音笔、行车记录仪、执法记录仪及数据采集站系统、音视频记录仪、蓝牙设备、对讲机、会议室多功能智能终端设备、网络摄像头、电子类产品的生产,生产能力为MP3播放器20万个/年、数码刻录机10万个/年、U盘30万个/年、GPS导航仪30万个/年、MP4播放器2万个/年、汽车电子产品10万个/年、多功能电话机5万个/年、数字录放机20万个/年、手机50万个/年、平板电脑150万个/年、笔记本电脑50万个/年、一体计算机10万个/年、数码录音笔50万个/年、行车记录仪50万个/年、执法记录仪及数据采集站系统10万个/年、音视频记录仪10万个/年、蓝牙设备10万个/年、对讲机10万个/年、会议室多功能智能终端设备5万个/年、网络摄像头20万个/年、电子类产品58万个/年。
验收范围:对项目进行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治理设施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验收意见.pdf 2.1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960.7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验收监测报告表-京华生产厂.pdf 8.7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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