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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横店镇农房集聚区(三期)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地块位于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道与西环路交叉口西南侧,东至西环路,南至农房集聚区三期(建设中),西至办公楼(建设中),北至华夏大道。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0.260182°,北纬29.146011°。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根据《东阳市横店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规划》(2025.10)以及《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东阳市横店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规划等2个规划的批复》(东政函[2025]68号),本地块已规划为文化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2426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原属于东阳市横店镇莲塘小区、下莲塘小区集体,现属于东阳市横店镇人民政府。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本地块在2012年及以前一直为农田、水塘、下莲塘村居民房,2013年农田平整、西侧水塘填平(填土来源于地块外北侧华夏大道建设开挖),地块内东侧搭建了临时工棚(作为街边店面房使用,用于售卖建材、五金工具等),2016年临时工棚扩建,2018年地块内西侧部分土地平整,2022年临时工棚拆除,2023年地块内西侧搭建了临时工棚(作为项目部的建材仓库使用),地块内东侧搭建了临时工棚(作为项目部办公室使用),至今不变。现状地块内为农田、水塘、下莲塘村居民房(已空置待拆除)、项目部建材仓库及办公室(已空置待拆除),农田种植了青菜、芹菜等农作物。因此,本地块现状及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相邻及周边地块现状和历史上为农田、水塘、山林及其管理房、道路、下莲塘小区、莲塘小区、超市、茗香园饭堂、临时工棚(作为街边店面房使用,用于售卖建材、五金工具等)、横店木材中心、农房集聚区三期(建设中)、办公楼(建设中)及其项目部,周边无工业企业。
根据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会对本地块产生影响的污染源,且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显示土壤检测因子均低于相关限值,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要求以及《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第十五条的情形,因此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调查,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文化用地的要求,可以作为文化用地进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