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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寿宁县南阳屠宰场项目建设单位:寿宁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寿宁辰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宁德市寿宁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宁德市寿宁县南阳镇,主要新建生猪屠宰加工车间、禽类加工车间、牛羊屠宰车间、综合楼、加工车间、设备房、消防水池及水泵房、急宰间、无害化处理间和污水处理池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约2.21万平方米,构筑面积597.80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1.93公顷,均为永久占地。配套实施土地整治、截排水沟、雨水管网等工程措施,厂区绿化、植被恢复等植物措施,以及洗车台、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和裸露面覆盖等临时水土保持措施。土石方挖填总量约0.81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配实现平衡,无弃方。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区域重要的畜禽屠宰加工基地,有效完善当地冷链物流及食品安全体系,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和农民增收,兼具显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