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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复合增材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复合增材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陕西卡沃尔表面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汉仓北路2号
建设内容:复合增材建设项目租赁现有标准化生产厂房,总占地面积2160平方米。将原厂址项目设备搬迁至迁建厂址,项目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均不发生变化。本项目厂房内按1、3跨区分区建设。1跨区设复合增材车间和车间办公生活区,复合增材车间内设复合增材喷涂间、喷砂间、烘箱室、材料备件库房、检验包装室、准备工作室、资料库、质量分析室。3跨区为生产工作区,设成品库、原材料库、焊接机加区。固废间、危废贮存库布设在厂房外西侧。焊接机加区设车床、铣床、锯床、校正压力机、摇臂钻、台钻、氩弧焊机、电焊机、二保焊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6000余件金属复合增材零部件。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张总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
附件1: 2-1验收意见.pdf 190.8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3-正文.pdf 1.7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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