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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武汉优莱宜汽车电子LED车灯及零部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武汉优莱宜汽车电子LED车灯及零部件生产项目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路与金龙大街交汇处联东U谷江夏智能制造产业园 4号楼2单元
建设单位∶武汉优莱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购置厂房 3940.94m2,年产 1000 万只 LED 车灯模组及塑料光导、透镜,200 万只汽车后视镜转向信号灯、照地灯、牌照灯等小型车灯,20 万只车载充电器,15 万套车用氛围灯。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武汉优莱宜汽车零部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20.2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意见及签到表.pdf 461.6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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