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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潍坊志合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生产6000吨塑料制品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潍坊志合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生产6000吨塑料制品项目(一期工程)
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乔官镇梁家庄村463号
建设单位:潍坊志合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内容:项目一期工程总占地面积6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包括生产车间4座,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办公室1座,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仓库1座,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1座,建筑面积50平方米;危废库1座,建筑面积50平方米。项目实际购置了混料机、吹膜机、印刷机、制袋机等设备共计69台(套)。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形成了年产3600吨塑料袋的生产能力(普通塑料袋3600吨/年(单面厚度大于0.025mm);可降解塑料袋部分未建设)。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验收意见.pdf 1.7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潍坊志合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生产6000吨塑料制品项目(一期工程)验收报告 - 刻盘版.pdf 13.3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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