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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辽沈集团新增生物质锅炉项目竣工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共计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经理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
附件1: 11.27 辽沈集团新增生物质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7.1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11.27 辽沈集团新增生物质锅炉项目验收意见.pdf 922.6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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