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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得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得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缪边鸿利路21号2栋201室建设单位:东莞市得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市得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缪边鸿利路21号2栋201室,占地面积685平方米,建筑面积685平方米,年产USB3.0接口500万件、HDMI接口500万件、TYPE-C接口100万件、塑胶配件100万件。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任永红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THB25101308-4东莞市得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废水 有非臭 无颗臭 非 噪(验收)(1).pdf 964.5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东莞市得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1.3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东莞市得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9.2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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