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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甘肃天鸿新材料有限公司2万吨高性能微纤维玻璃棉设备升级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甘肃天鸿新材料有限公司2万吨高性能微纤维玻璃棉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甘肃天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玉门市酒泉循环经济产业园幸福路13号,即甘肃天鸿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址内进行建设,经纬度坐标为97°52′45.037″北、39°47′29.765″东。
工作制度:项目生产期300天,采用每日3班,每班8小时制。
项目投资:环评阶段本项目总投资为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60万元,占总投资的2.4%。项目验收阶段实际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388万元,占总投资的2.98%。
建设内容:根据现场调查,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施工,*开通会员可解锁*竣工,目前已建成部分建设内容,具备阶段性竣工验收条件。因此,本次验收阶段对环评阶段工程内容进行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1座玻璃块生产车间)、升级改造工程(现有4个车间84套生产设备改造、冷却循环水系统升级改造)、维修加固工程(4座生产厂房、原料库、成品库、物资储备库)、辅助工程(循环水系统、危废暂存间)、公用工程(供水、供电、供热等)和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剩余主体工程(1座玻璃棉生产车间)、升级改造工程(现有工业窑炉升级改造)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总,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器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改甘肃天鸿新材料有限公司2万吨高性能微纤维玻璃棉设备升级改造项目验收正文.pdf 957.5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天鸿新材料有限公司竣工验收意见 _20260126(1).pdf 10.0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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