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和田地区和田县维吾尔医医院诊疗能力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和田县维吾尔医医院诊疗能力提升项目
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县
建设单位:和田县维吾尔医医院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7月16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写反馈
联系人:彭工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