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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莱阳市金凯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焙烧氰化渣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焙烧氰化渣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项目
建设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莱穴路14499号
建设内容: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在不增加产能的基础上,依托现有生产设备,将原料由铜灰渣调整为铜灰渣+黄金冶炼氰化尾渣,并同步对相关环保治理措施进行提升改造。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莱阳市金凯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烟台市莱阳市莱穴路14499号
联系人:姜经理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东盈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链接如下,可自行下载。
网络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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