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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现将《安徽伟伟冰米酒食品有限公司伟伟冰酒酿研发生产与品牌运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伟伟冰酒酿研发生产与品牌运营项目;
建设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蚌埠片区蚌埠市高新区燕南路1139号3#生产厂房内一层西侧;
建设单位:安徽伟伟冰米酒食品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单部长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安徽伟伟冰米酒食品有限公司伟伟冰酒酿研发生产与品牌运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12.1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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