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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苏华谷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谷物燕麦食品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8万吨谷物燕麦食品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宿迁市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民大道东侧、姑苏路北侧,盛丰家具南侧
建设单位:江苏华谷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2026.1.28—2026.3.2)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汪总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华谷验收报告 .pdf 13.6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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