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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昌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桥头分局:
我公司的废气环境保护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昌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市昌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市昌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地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石水口村银湖一路11号101室(北纬22度59分53.086秒,东经114度3分37.450秒),项目由东莞市昌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迁扩建后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为2600m2,建筑面积4590.8m2。项目主要从事塑胶配件和塑胶玩具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胶配件36吨/年、塑胶玩具96吨/年。
项目本次环评报告表批复文号及时间为:东环建〔2026〕268号,*开通会员可解锁*。
竣工日期:相关废气处理设施已经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平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liping.886688@163.com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东莞市昌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昌龙调试文件.pdf 1.9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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