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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玉环市实验学校乌岩校区外联道路工程建设单位: 玉环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单位: 中航(浙江)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 台州市玉环市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玉环市玉城街道,南起环岛北路,北至玉环市实验学校乌岩校区大门,为新建城市支路。道路全长约380米,红线宽21米,设计时速20公里/小时,全线设2座桥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及综合管线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人行道铺设透水砖,配套建设雨污水管道、路灯及交通安全设施。项目同步实施表土剥离与回覆、临时排水沟、沉沙池、车辆清洗台及裸露地表覆盖等水土保持措施,对桥梁施工产生的钻渣泥浆设置中转池进行沉淀干化处理。工程总占地面积约0.84公顷,总投资6163.11万元,旨在完善校区周边路网结构,提升区域交通通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