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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大青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建设项目名称: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大青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项目地址:阿勒泰地区青河县青河镇、阿热勒镇
建设内容:本项目改造渠道18条,改造长度49.386km,配套渠系建筑物656座,其中渠首5座、水闸494座、农桥103座、渡槽10座、跌水9座、 渠下涵2座、连接段33座;同时灌区配套信息化建设,布设32处量测点,13处山洪沟和1处塔斯托别渠首雨水情监测设施。
项目性质:改建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1) 建设单位:新疆青河县水利总站
(2) 联系人:赵科长
(3)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 通讯地址:
(1) 评价单位:山东公用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 联系人:陈工
(3)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玄武湖路555号万达中心
(5) 电子邮箱: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FvCYkGNRgzMq_2YT6T_4w?pwd=6b4p
提取码:6b4p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山东公用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 陈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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