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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曲阳聚辰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大棚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曲阳聚辰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大棚一期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保定市曲阳县北台乡韩家峪村村西565 米
3、建设单位:曲阳聚辰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4、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29.616亩(19744m2),总建筑面积13333.4m2,厂区内部设有储煤大棚、办公楼、磅房、库房、危废间。同时购置铲车等相关设备并进行场区绿化、硬化。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设计煤炭运输量20万吨/年,筛分量5万吨/年,厂区煤炭最大储量10万吨,年周转5700次,周转量35吨/次。
5、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
6、公示时间:自本日起二十个工作日以上;
7、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8、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孟经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
曲阳聚辰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附件1: 260705101监测报告.pdf 532.5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曲阳聚辰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大棚一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pdf 7.2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曲阳聚辰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验收意见(1)(1).pdf 220.9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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