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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广东佳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东莞市茶山镇组织召开了广东佳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广东佳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迁建)(以下简称“项目”)位于东莞市茶山镇园中一路A区12号(东经113°53′51.652″,北纬23°3′23.379″)。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总占地面积5000m2、总建筑面积8083m2;主要从事食品馅料、复合调味料(咸蛋黄风味酱)、预拌粉、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加工生产,生产规模为食品馅料5000吨/年、复合调味料(咸蛋黄风味酱)50吨/年、预拌粉800吨/年、复配食品添加剂100吨/年。
(二)环评审批情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广东佳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原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批复文号:东环建〔2016〕0037号)。*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原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同意一期项目验收(验收批复文号:东环建〔2016〕16267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东莞市鸿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广东佳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同意,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20〕3611号;建设单位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进行了自主验收。
*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广东玮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广东佳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5〕528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额为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万元,占总投资的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广东佳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环评批复的建设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勘查,并对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的规定,本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不涉及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经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茶山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放;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蒸汽发生器排污水、反冲洗废水)统一收集后交由石马河流域外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不外排;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浓水属于清净下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拆包/投料工序废气、食品加工/固废暂存废气和员工厨房油烟。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后高空排放,拆包/投料工序废气、食品加工/固废暂存废气无组织排放,员工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机械设备。
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某些高噪声设备,可考虑对其基础进行隔振、减振,以此减少噪声的产生。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交专业回收公司处理。
(3)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显示,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烟气黑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拆包、投料工序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品加工/固废暂存无组织排放恶臭废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厨房油烟废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要求。
(二)废水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显示,生活污水排放口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排放的氮氧化物总量由生态环境局分配;该项目员工日常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莞市茶山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达标排放。根据我国当前的环境管理要求,污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建设项目水污染物的总量由该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再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无发生重大变化,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小组同意广东佳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迁建)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
1、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附件1: 广东佳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pdf 16.2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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