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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州市炫成德塑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州市炫成德塑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广州市炫成德塑料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草河德宁路北六巷 19 号
建设内容:广州市炫成德塑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草河德宁路北六巷 19 号(东经 113 度 24 分 6.628 秒,北纬 22 度 54 分 52.877 秒), 租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厂房为 1 层建筑, 占地面积554平方米,建筑面积 554平方米。项目年产吸塑产品480万个(98. 1t)。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穗环管影(番)〔2025〕121号。
联系人:钟德良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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