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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能源电子器件技术改造与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实验室检测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能源电子器件技术改造与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实验室检测部分)
建设单位: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秦岭四路西七号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专家组意见,详见附件
联系人:宋亚东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新能源电子器件技术改造与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1.6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新能源电子器件技术改造与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1.7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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