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鑫之海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年产荧光棒900万支、发光戒指360万个、发光手表120万个、电子玩具150万个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08
发布于
广东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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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市鑫之海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年产荧光棒900万支、发光戒指360万个、发光手表120万个、电子玩具150万个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鑫之海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年产荧光棒900万支、发光戒指360万个、发光手表120万个、电子玩具150万个迁建项目

2.建设单位:中山市鑫之海工艺礼品有限公司

3.建设概况:中山市鑫之海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原位于中山市三乡镇古鹤工业区B4幢4楼、B5幢3楼,主要从事吊带、吊饰、工艺礼品的生产。现因业务展需要,现搬迁至:中山市三乡镇平南村金台路26号4栋301卡A区、4栋302卡A区、4栋401卡A区、4栋402卡A区、4栋701卡A区、4栋702卡A区(厂址中心经纬度:北纬N22°20′43.529″,东经E113°24′32.357″)。搬迁后,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用地面积为1750㎡,建筑面积为5250㎡,主要从事荧光棒、发光戒指、发光手表、电子玩具的生产,年生产荧光棒900万支、发光戒指360万个、发光手表120万个、电子玩具150万个。

本次验收范围为中山市鑫之海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年产荧光棒900万支、发光戒指360万个、发光手表120万个、电子玩具150万个迁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该项目位于中山市三乡镇平南村金台路26号4栋301卡A区、4栋302卡A区、4栋401卡A区、4栋402卡A区、4栋701卡A区、4栋702卡A区(厂址中心经纬度:北纬N22°20′43.529″,东经E113°24′32.357″),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15万元,用地面积为1750㎡,建筑面积为5250㎡,主要从事荧光棒、发光戒指、发光手表、电子玩具的生产,年生产荧光棒900万支、发光戒指360万个、发光手表120万个、电子玩具150万个。

*开通会员可解锁*,由建设单位中山市鑫之海工艺礼品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广东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单位中山市亮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组成的中山市鑫之海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年产荧光棒900万支、发光戒指360万个、发光手表120万个、电子玩具150万个迁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在项目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工作组及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三乡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生产废水(喷漆水帘柜废水、自动喷漆柜废水和水喷淋废水)委托中山市康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转交中山市挺进永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并已设置足够容积的待转移废水的收集暂存设施,且该收集暂存设施符合防渗、防漏、防洪要求;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注塑、吹塑工序废气采用密闭负压车间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通过1根43m高的排气筒排放,注塑、吹塑工序废气治理设施的设计处理风量为12000m3/h,排放口编号为DA001;喷油拉的喷油废气采用侧吸罩收集,移印及其印版设备清洁废气、UV固化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喷漆水帘柜的喷油废气采用半密闭型集气设备收集(经喷漆水帘柜隔除漆雾预处理),自动喷漆柜的喷油废气和烘干废气采用设备废气排口直连收集(喷油废气经自动喷漆柜隔除漆雾预处理),丝印及其印版设备清洁废气采用密闭负压车间收集,激光切割工序废气采用设备废气排口直连收集后,一并经高效漆雾过滤器→水喷淋→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通过1根排气筒排放,设计处理风量为20000m3/h,排放口编号为DA002;破碎工序粉尘、激光打标工序废气、焊接工序废气、模具维修工序废气,以无组织排放形式排放。

(三)噪声

项目采取了以下措施:选取低噪声设备,门窗设施均选用隔声性能好的优质产品,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措施,合理布局,经标准厂房和围墙隔音等,可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一般原辅材料包装物、不合格品、边角料、废模具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包装物(水性油漆、UV油墨、大豆油墨、环保清洗剂、切削液)、废切削液、沾有切削液的金属碎屑、废漆渣(水喷淋沉渣、喷漆水帘柜漆渣、自动喷漆柜漆渣)、废过滤纤维、废移印钢板、废移印胶头、废丝印网版、沾有环保清洗剂的手套及抹布、废机油、废机油包装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中山中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措施

项目合理划分了防渗区域,并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以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中山市鑫之海工艺礼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办理了环境应急预案简化备案手续,备案编号:442000-2026-06799),严格控制危险废物的最大暂存量,落实防渗防漏、围堰等措施,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准备,以便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及时按照预定的应急方案进行救援,在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七)排放口规范化设置

项目排放口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排放口环保标志牌,固体废物根据相关规定建设储存场所,设立环保标志牌。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鑫之海工艺礼品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三乡镇平南村金台路26号4栋301卡A区、4栋302卡A区、4栋401卡A区、4栋402卡A区、4栋701卡A区、4栋702卡A区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mitsuumi@163.com

四、附件: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含验收意见、验收监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本项目的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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